查看原文
其他

2022年攀登计划来啦!快来点击了解吧!

青年资讯中心 砚园青年
2024-09-0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营造“奋进新征程、创造新奇迹、展现新气象”的浓厚校园科技创新氛围,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团省委、省学联决定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粤财行(2019]18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基本情况



01
专项资金概述

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是广东省政府每年从财政经费预算中划拨专门用于推进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的专项资金,旨在面向省遴选、培育和资助一批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具有前沿性、开创性的科技创新实践研究。申报项目类型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分类,分为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项目通过培育、孵化、竞赛、提升等形式,鼓励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并为广东省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青年大学生。

02
 目的意义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人才战略,加强大学生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大学生创新环境,不断激发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的热情,提升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一批大学生科技创新人才和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将广东省建设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项目申报条件



01

基本条件

(1)申报者(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广东省内部属、省属、市属及省直部门主管的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民办独立学院的中国籍全日制(含内地和港澳台地区)在校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的申报者限本科生、专科生;科技发明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项目的申报者限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2)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自立项结果公布之日起算。

(3)申报项目须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价值与现实意义。项目须由学生自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进行成果展示,且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申报项目须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且允许跨校组建团队。项目团队学生总人数不超过10人,且每一申报者同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

(5)申报项目须配备1至3名指导老师,其中本科项目团队须 至少配备一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指导老师,高职项目作品须至少配备一名中级或以上职称指导老师。

(6)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以及立项前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等均不在支持范围之列。

(7)专项资金仅接受学校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8)其他申报项目具体要求、分类及资助金额详见《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

02

申请要求

(1)申报者要求:申报者须品学兼优、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理论分析能力,对科学研究等拥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有着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具备未来从事科学研究或基本素质和能力。

(2)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选题要求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指导教师应贴合项目研究主体专业,兼顾多学科背景,做校内外协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修改完善项目内容。

(3)申报高校要求:高等学校作为资金申报主体和项目管理单位,承担立项项目的培育、辅导、监督和经费管理工作,对校内选拔推荐、项目过程管理、结题验收认定等工作负责;指导项目团队制定资金支出计划,监督项目团队合规、按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有条件的高校可安排一定的配套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培育和管理、立项选拔评审、立项项目配套资助、优秀结项项目奖励以及用于学校举办校级“挑战杯”系列竞赛和其他相关学生学术科研活动经费等。配套经费由学校自行安排、使用和管理,按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03

结项要求

(1)科技发明制作:重点项目要求制作出实物,同时要获得1项专利授权及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制作出实物,同时要获得1项专利授权或发表1篇学术论文。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 SCI、EI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 SSCI、CSSCI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 

(4)立项项目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参赛综合成绩可作为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详见《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关于结题验收的要求)。

(5)论文、专利、著作权等项目成果,参与成员必须有学生团队成员。



项目申报流程



01

注册账号及申报(2022年8月1日﹣8月28日)

(1)学校团委负责组织校内申报。登录“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网址:http://gd.kejichuangxin.net)查看“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基本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熟悉专项资金操作流程,并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确认操作系统无异常。

(2)申报者注册账号并登录“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网址:http://gd.kejichuangxin.net ),查看相关文件,熟悉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和要求。申报者须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申报者务必仔细核对团队成员信息、作品信息等内容,并根据需要添加相关附件,提交申报信息后一般不允许更换项目或调整项目信息。

(3)2022年8月28日24时,系统将自动从“注册账号及作品申报”跳转至“学校审核推荐”阶段,关闭学生账号注册功能。 

02

学校审核推荐(2022年8月29日﹣9月2日)

(4)审核推荐前,学校团委应会同学校科研、教务等相关部门完成校内项目评审工作。审核推荐期间,学校团委应审核申报项目的推荐类别及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并根据给定名额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交至团省委审核。申报项目的推荐类别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并可推荐不超过4个“候选项目”(不限类别)。在审核荐时,科技发明制作类、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类三类项目建议参考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既定 立项数比例推荐作品,即:重点项目在该三类的推荐比例约为 2:1:1,一般项目在该三类的推荐比例约为 8:5:8。该项工作须通过“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完成。

(5)学校团委汇总本校申报项目,并填写《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模板可在“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平台”下载),加盖校团委公章后寄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6)2022年9月2日24时,系统将自动从“学校审核推荐”跳转至“前置审核”阶段,也将同步关闭学校审核推荐功能。

03

前置审核(2022年9月上旬)

(7)团省委将对各高校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被退回。因项目申报不规范导致贻误评审的责任由学校承担。前置审核完成后,将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04

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2022年9月中旬)

(8)团省委将在全国范围内邀请专家学者、科技工作者、企业家等,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项目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评定立项项目。 

(9)确定“重点项目”过程中,当某个类别的“重点项目”申报数量等于或小于该类别拟立项数时,将会直接确定“重点项目”申报数量小于该类别拟立项数时,将会直接确定“重点项目”申报项目为“重点项目”,并根据缺额情况,对该类项目的“一般项目”进行评审,按得分排名补齐既定“重点项目”立项数。 当某个类别的“重点项目”申报数量大于该类别拟立项数时,将对该类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得分排名和拟立项数确定“重点项目”,排名靠后的其余申报项目将被确定为“一般项目”。

(10)确定“一般项目”过程中,当某个类别的“一般项目” 申报数量与该类别从“重点项目”调整为“一般项目”的项目数量之和,少于该类别拟立项数时,将对该类项目的“候选项目” 进行评审,按得分排名补齐既定“一般项目”立项数;

当某个类别的“一般项目”申报数量与该类别从“重点项目”调整为“一般项目”的项目数量之和,多于该类别拟立项数时,将对该类申报的“一般项目”进行评审,按得分排名和拟立项数确定“一般项目”,排名靠后的其余申报项目不予立项,该类别“候选项目”将不予以考虑;

当某个类别的“一般项目”申报数量与该类别从“重点项目” 调整为“一般项目”的项目数量之和,等于该类别拟立项数时,该类别“一般项目”的申报项目将直接确定为“一般项目”,该类别“候选项目”将不予以考虑。

05

立项项目公示(2022年9月底)

(11)团省委在学校部官网对项目立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实名向团省委提出,团省委将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06

专项资金管理单位审核(2022年10月﹣12月)

(12)省团委将根据立项结果制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会省财政厅审核,按规定程序报批。

07
专项资金下拨(预计 2023年3月上旬)08

项目实施和管理(资金下达日起至 2024年12月)

(13)高校团委应按照《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指导和督促立项团队依法依规、扎实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并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要求,按项目单独列账、独立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09

项目结项验收(2025年1月)

(14)立项项目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验收或结项资料,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交结项资料的,按不通过结项处理。

(15)学校按照《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关于结题验收的要求,主持本校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各高校项目验收绩效考核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计划的重要依据。

(16)团省委将在高校自检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各高校提交的相关实证验收材料从研究成果、经费使用、结项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验收评定。 



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者(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如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团省委将撤销当年申报项目资格;申报项目已决定资助的,将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冒用指导老师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虛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团省委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


END

编辑:覃思怡 甘艳君 郑晓乐

初审:陈睿扬

复审:黎逸豪

终审:马舒洁

@考研人:肇庆学院值得你的选择!


乡遇 | 这颗“明珠”,正在七星湖畔闪闪发光……


公示|2个全国重点团队,17个省级重点团队!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砚园青年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